1.招标条件
洛阳市洛河西湖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洛阳市水务局以洛水管【2015】6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及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洛阳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洛阳市洛河西湖河道治理工程位于洛阳市区西部的高新区,与宜阳县接壤。治理段起点位于延秋镇牌瑶河口(河道中心桩号242+889.0),终点位于西南环高速公路桥上游300m(河道中心桩号251+392.43),共计8.503km。主要工程任务有:河道疏浚工程8.503km;左岸堤防工程8.137km(其中新建堤防494.49m,加固堤防7.643km);右岸堤防工程3.451km(其中加固堤防3.18km,新建堤防0.271km),利用金水堰电站前池边墙防洪长43.71m,新建钢筋砼防洪墙136.1m;湖区防渗工程;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7240m3/s,堤防工程级别为1级,穿堤涵闸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1级。
2.2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环评标、1个监理标、4个施工标,标段划分如下:
环评标(合同编号:LYST-XHZL-HP):收集项目区规划基础资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专业咨询单位评估意见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等各项手续、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手续,负责取得环保部门的批文等。
监理标(合同编号:LYST-XHZL-JL):本次招标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施工I标(合同编号:LYST-XHZL-SG01):桩号242+889.0 — 246+827.54段的河道治理工程,渠道总长3.93854公里。
施工II标(合同编号:LYST-XHZL-SG02):桩号247+227.63 — 248+711.72的河道治理工程,渠道总长1.48409公里。
施工III标(合同编号:LYST-XHZL-SG03):桩号248+711.72 — 249+959.30的河道治理工程,渠道总长1.24758公里。
施工IV标(合同编号:LYST-XHZL-SG04):桩号250+57867 -- 251+392.43的河道治理工程,渠道总长0.81376公里。
2.3 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1)计划工期
环评标:90日历天
监理标:施工期+保修期1年
施工标:9个月
(2)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要求
3.1.1 环评标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任何部门限制投标;
(4)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记录(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2 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监理项目承诺书;
(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5)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河道(流)治理工程(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监理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记录(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3.1.3 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河道(流)治理工程(或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记录(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9)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10)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9日~2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函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nhsdl@126.com)。报名函列明投标人名称、拟投标段、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等内容。
注意:投标报名函(采用jpg、jpeg或PDF格式,并以公司全称命名)内容及加盖的单位行政公章应清晰可辨。潜在投标人按规定发送投标报名函后应致电代理公司进行信息确认。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报名后请派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有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纬五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大楼8022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仟元(¥30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水生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晨阳
电 话: 0379-65556256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中原康城D座22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五路39号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8022室
联系人: 郭海燕 李欣欣 薛晓飞
电话及传真:0371-65716296
邮箱:hnhsdl@126.com
监督部门名称:洛阳市纪委驻水务局监察室
电话:0379-65987263
邮箱:sljjcs2205@163.com
邮编:471000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交警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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